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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记者自市客运管理处获悉,我市在籍营运的所有出租车将得到每车5850元的燃油补贴。
据了解,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城市出租车给予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市客运管理处具体承办出租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工作。此外,经省建设厅审查同意,正在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沁县出租车经营者,只享受今年6月20日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每车按2950元补贴。
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出租车燃油补贴的对象是,已领取2008年全国统一的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经营者。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经核算每车按5850元发放。发放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8日,出租车车主须携带运营证和身份证,由本人亲自前往公交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领取补贴。各县(市)发放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记者在补贴发放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对各车主提供的运营证和身份证进行认真审核、登记、发放。刚领到补贴的"雷锋车队"司机王宏亮对记者说,燃油不断上涨,这个时候,政府发放补贴,就像一场"及时雨",让我们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我们会更加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倡导行业文明新风,使出租汽车行业成为展现我市文明程度的"流动窗口",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名片",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的出行环境。(记者陈民实习生尹森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