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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长治县荣获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长治县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省、市会议精神,并结合全县实际,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抓领导、抓公开、抓队伍、抓教育、抓制度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一是加强领导,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务、村务、财务监督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长治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县直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二是强化公开,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效监督平台。在推行县直单位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基础上,该县全面推行了农村"三务"公开。三是健全队伍,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出台了《农村纪检监督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充分发挥了全县纪检监督小组"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四是抓教育,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全县建成农村"廉政文化大院"69个,廉政文化一条街27个,廉政图书室133个,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特约记者申海军关国华记者李建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