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从市环保局传来捷报:2007年,长治市主城区内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1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8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5.75%,比省里下达的蓝天目标多24天,创历史新高。同时,在日前召开的2008年全省蓝天碧水工程暨环保工作会议上,长治市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被省政府授予"优秀单位"荣誉称号,连续8年蝉联全省第一。
去年以来,长治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围绕实施"三三"战略,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了以保护上党盆地、长治湿地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治污减排工作。一是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依法关闭了一批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淘汰落后的各类企业147家,拆除烟囱186根,减少焦炭、钢铁、水泥、电石等各类产能1060万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59万吨、烟粉尘1.63万吨。二是继续推行"净空行动"。在实施城市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的基础上,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继续加强主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和《长治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先后将市区51个单位的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对700余辆尾气不合格机动车进行了治理,将600辆出租车、76辆公交车、53辆环卫车改装为"甲醇燃料车"。三是狠抓重点区域污染治理。督促郊区马厂、襄垣王桥、潞城店上、屯留渔泽、壶关常平等工业集中区域的114家企业完善环保审批手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调整产业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实施清洁生产,最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四是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重点工业污染防治打好全面达标攻坚战的通知》,全市386家企业通过对水、大气、噪声治理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从而有效提升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奠定了基础。(记者史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