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网站>>襄垣县>>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国·襄垣  2007年06月19日 16:55:22  来源:襄垣县新闻中心 【打印】 【关闭

     (二00七年五月九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优化我县发展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行政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责任政府为目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和效能监察,强化公务员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目标: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各项制度建设体系较为完备,机关管理明显改善,行政成本明显降低,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不断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基本解决;政令畅通,执行有力,争先创优的氛围浓厚。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断深化机关内部改革,优化机构设置,理顺部门分工。进一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和财政资金运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合理、合法、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市场开放和公开竞争的审批事项;明确须保留的事项,实行目标管理并规范、公示审批流程。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各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责任等,并简化办事流程,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清理。

    (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编制情况、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收费价格、办事程序等,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均应向社会公开。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和各自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将本单位的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程序、行政依据、责任科室、监督办法及违诺处罚等向服务对象公布,对涉农、涉企收费应普遍告知行政相对人。推行行政决策过程和执法过程公开,充分发挥和利用电子政务网络的作用,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改进信息公开方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措施,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适时公布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具有处罚权的部门,必须规范处罚程序,明确和细化处罚尺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过错与处罚相当,有效防止执法隐患。坚持持证上岗,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程序合法。进一步规范县政务大厅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一次性收费。各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要应进必进,进入政务大厅的单位要将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大厅集中审批,要派出得力的人员和领导坐阵办理,严禁"两头管理,体外循环"。建立透明、公开、高效、廉洁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按法定的程序、方法、标准执法。对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为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制约机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余地较大的项目,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控制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行为。

    (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压缩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申报、审批制度,改进会议方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进一步精简各类文件,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文,凡是照搬或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条文,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的政策性措施的一律不发文,领导干部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不再发文。严格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公文处理效率。进一步树立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克服文牍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强化机关考勤纪律,杜绝上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等现象,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等不良行为。禁止上班时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

    (五)抓好规范化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AB"角零缺位制、缺席默认制、"保姆式"服务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落实值班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日考勤、季评议、年度述职、定期考核"相关制度,细化考评措施,形成科学完善、规范有序、操作性强的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要根据工作特点,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投诉。

    (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要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全面落实各类文件、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襄垣县关于实行经济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等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组织交办的事项,要雷厉风行,迅速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深入实际,讲求时效,认真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制定与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相抵触或不一致的文件,不得使用已经废止或自然失效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党员干部要坚持弘扬正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在急、难、险、重工作面前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时,敢于冲锋在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本领,提高责任意识,善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行政效能监督机制。加强行政首长问责制和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以及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监督巡视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强化对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对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的监察和专项审计。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照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决策、审批、处罚行为,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要开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监督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真正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行政效能监督员,为监督员提供良好的监督检查环境,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考评办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办法。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实际绩效,坚持工作目标考核与万人评议机关活动相结合。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要突出履行职责、工作效果、廉洁从政,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将效能建设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凡效能建设不合格的,年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务员的业绩、行政投诉及处理、追究行政责任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提拔晋级、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凡受到过错责任追究的公务员,都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把行政效能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和行政效能监察领导组,下设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和效能监察室,负责全县行政效能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人头,切实把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行政效能建设要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在面上整体推进的基础上,要把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科室作为重点来抓。通过受理行政效能建设投诉,严肃查处因工作失职和过错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案件,着力解决办事效率低、不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度地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发动群众搞好机关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广播、电视台、《襄垣报》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义,及时推广行政效能建设的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加强舆论监督。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由县行政效能监察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加强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纠正问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主办:襄垣县人民政府  地址:襄垣县府前街5号
承建:新华网山西频道 联系电话:0351-4665061 地址:太原市并州北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