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局、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5〕76号)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通知精神,县人民政府在认真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确认,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共45个,其中:乡镇人民政府11个,县人民政府所属的职权行政执法主体23个、授权行政执法主体11个。为了便于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也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确认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8个。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通告所称行政执法主体,是指依法设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机构和其他组织。对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履行法定职权或超越职权执法的单位和部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县政府法制办举报。举报电话:7224251。
附件:襄垣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二OO六年六月一日
襄垣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职权行政执法主体
(一)垂直管理的职权行政执法主体
1、襄垣县国家税务局
2、襄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3、襄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4、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襄垣分局
5、襄垣县地方税务局
(二)乡镇人民政府
1、古韩镇人民政府
2、王桥镇人民政府
3、侯堡镇人民政府
4、夏店镇人民政府
5、虒亭镇人民政府
6、西营镇人民政府
7、下良镇人民政府
8、王村镇人民政府
9、善福乡人民政府
10、北底乡人民政府
11、上马乡人民政府
(三)县政府所属的职权行政执法主体
1、襄垣县发展和改革局(襄垣县物价局)
2、襄垣县经济贸易局
3、襄垣县教育局
4、襄垣县科学技术局
5、襄垣县公安局
6、襄垣县民政局
7、襄垣县司法局
8、襄垣县财政局
9、襄垣县人事局
10、襄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1、襄垣县国土资源局
12、襄垣县城乡建设局
13、襄垣县交通局
14、襄垣县水利局
15、襄垣县农业局
16、襄垣县林业局
17、襄垣县卫生局
18、襄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9、襄垣县审计局
20、襄垣县环境保护局
21、襄垣县统计局
22、襄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襄垣县煤炭工业局)
23、襄垣县粮食局
二、授权行政执法主体
(一)垂直管理的授权行政执法主体
1、襄垣县邮政局
2、襄垣县气象局
3、襄垣县烟草专卖局
(二)县直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
1、襄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襄垣县公安消防大队
3、襄垣县档案局
4、襄垣县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5、襄垣县畜牧服务中心
6、襄垣县广播电视中心
7、襄垣县体育运动中心
8、襄垣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
9、襄垣县文化局
10、襄垣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11、襄垣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三、县政府委托执法单位
襄垣县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