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工商局局长 陈贵平
煤炭产业是山西的支柱产业,煤炭市场秩序直接关系全省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2002年以来,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山西煤炭价格呈现出持续、快速、大幅上涨的局面,由2003年1月重点煤矿吨煤平均售价165元的较低价位上升至2006年3月的317元,涨幅达到92%。煤炭市场的持续高温,使监管工作成为政府和部门关注的热点、难点,也成为执法实践的焦点。
一、煤炭市场监管现状
从全省煤炭市场秩序的整体看,尽管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仍存在事故多发、黑窑猖獗、资源枯竭、秩序时好时坏的现象,形势不容乐观,监管责任如履薄冰,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煤矿主体多样化。大型煤矿由各大矿务局、大型企业独家经营,属国营企业;中型煤矿由各乡镇企业经营,属集体企业;中小型煤矿由个人经营,虽属集体企业,但产权又呈多样化:有买断资源的、有承包经营的、有租赁经营的、有个人独资经营的等,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人企业。二是监管主体多层化。工商、国土、安监均存在省级发证,市、县级管理的多层化。就工商部门而言,煤炭市场监管主要行使的职权有两项:登记事权和对非法、违法加工、生产、储售煤行为的监管。但登记与监管的分离,造成监管主体的多层次化,登记主体归属省工商局,监管主体归属市、县(区)工商局,出现了登记与监管的脱节。这一现状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而论,但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辖区工商部门与煤矿企业脱节的社会现象,从本质上讲,省、市、县行使监管职权的目的是一致的,但从现实来讲,县(区)工商局由于没有登记事权,对煤矿的监管难度相对增大,煤矿企业对辖区工商局的认同度减弱,配合执法的主动性减少。三是监管单位多部门化。煤矿监管涉及部门多,有安监、国土、工商、公安、劳动、经贸等部门,各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国务院、省政府下达的文件精神,或联合或独立行使职责。由于涉及部门多,势必造成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确,执法扯皮的现象。如私挖乱采的黑煤窑,属盗窃国家资源,执法主角是国土部门,但火工品由公安部门管理,在合法矿井煤田范围内私挖乱采的,由安监部门管理。因此,打击私挖乱采需要政府牵头、多部门的联合行动。还有证照方面,前置审批的事项工商最终把关,归档备案,但前置证件是否年审、是否有效是其它部门的职责,却牵址到营业执照的许多登记事项,煤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上级部门和公、检、法首先调查的是工商部门,查档、询问、调查等,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上述特点造成煤炭市场监管的诸多难题,加之煤矿高危作业,煤炭市场秩序不容乐观,矿难事故时有发生,税费流失屡见不鲜,非法经营屡禁不止。
二、煤炭市场混乱透析
透析煤炭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财源背后潜藏危机。煤炭价格的持续升高、煤炭资源无偿供给和暴利的驱动,使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大打折扣,采矿者能挖即挖、能采即采,破坏了整体资源,相继带来了一系列操作不规范、管理不严密、安全意识错位的不良后果。二是煤矿所有人和经营人出现“两张皮”。国家明文规定,煤炭是国家资源,集体煤矿不允许个人承包经营。而实际上是煤矿的所有人(即法定代表人)和经营人(即承包人)是“两张皮”,所有人不管安全生产事务,只收取承包费。经营人不管资源保护,我投资、我受益,只交承包费,经营管理形成脱节,安全出现隐患,事故一旦发生,二者如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谁也脱不了干系。三是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打击力度不够。尽管国家对打击私挖乱采的行为有多种法律规定,但大多数部门仍存在罚款了事的现象,没有对“黑煤窑”以致命的打击,给承包者产生了认识错位。同时,煤炭企业被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视为“聚宝盆”,无形中出现了地方保护主义,给管理带来了困难。四是煤炭储售加工行为屡禁不止。由于煤炭市场价格的波动、违法分子谋取非法暴利的驱动和季节性因素,一些煤矿夏季储煤向周边马路、煤矿附近延伸,致使违法分子有机可乘,非法储售、加工原煤,出现屡禁不止、反复反弹现象。
三、煤炭市场执法对策
彻底管好煤炭市场秩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是关键,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是核心,从源头上、根本上加大治理力度是要害。一是思想认识必须到位。地方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国家不准私人承包集体煤矿的政策法规,更不准直接入股参与和变相为煤矿企业提供“保护伞”的腐败行为。二是宣传教育必须到位。作为工商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入村入户对当地村民、驻地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和引导规范,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三是责任落实必须到位。要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和辖区监管负责制,确定煤矿监管员,加强队伍执法执纪的监督规范,对煤矿企业的主体行为、经营行为、交易行为和各类证照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以过硬的素质不折不扣地落实工商部门监管煤炭市场秩序的使命,坚决做好煤炭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四是监管工作必须到位。工商部门要高效履行职能,深度参与煤炭市场监管工作,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加大巡查、打击力度,严查、严惩、严打、严办各种非法违法生产、加工、储售煤行为。在工作方法上可采取“八查八看”的方式来进行:查煤矿的各类证照,看是否齐全有效;查煤矿的安全设施,看是否具备使用到位;查煤矿安检员的工作记录,看是否职责执行到位;查煤矿的劳动合同、煤炭销售合同,看是否规范、合法;查洗煤厂、配煤场的收购票据,看是否存在向“黑煤窑”收购、存在掺杂“煤矸石”行为;查坑木、矿产品经营户,看是否证照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假冒伪劣矿产品现象;查租赁场地,看是否存在打着煤矿储煤的合法幌子从事非法倒煤的行为;查出省原煤合同票证,看是否存在不明来源、不清去向倒卖原煤合同、票证等的违法行为。五是协作配合必须到位。要加大部门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加深联合行动,公开曝光一批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钉子户,真正使煤炭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山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