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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乱售警服:收缴处罚
忻州日报 2006-01-16 

    “远看是警察,近看像警察,仔细一看,原来是假警察”。1月9日,全市查处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警用标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已进入第14天。当日,全市各级公安部门向街头的“疑似”警察再度“宣战”,忻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出动了警力49人次,上街专“盯”“警用棉衣”,30位仍违法穿着警服者和着装不规范的警务人员当即被告诫纠正。

    10分钟揪出仨“假警”

    1月9日下午3时30分,忻州市警务督察部门分别在新建路、长征街、七一路等人流密集的地点布置好警力,记者首先跟随3位督察人员巡视新建路。记者注意到,行动刚开始的10分钟内,就有3个“警用棉衣”相继“闯”入督察人员视线,3人均明确表示自己不是警察。

    在人民市场口,一个身着仿制警服的小伙子被拦下,他的衣服上虽没有警衔和“警察”臂章,但乍看还是难辨真伪。小伙子声称自己不是警察,因为衣服上没有臂章,没有肩牌,充其量就是个大衣。他解释说:“我是酒店的保安,这衣服是酒店发的。”督察人员告诉他:“你的衣服至少从颜色、纽扣两方面看都与警察制式服装相同,明显属于非法穿着警服,按规定是应该当即收缴的。”

    督察行动也引来路人关注,一位老者表示:“没想到公安部门还真会上街查这事,我得赶快给我儿子打电话让他别穿了,否则太不划算了。    

    被查处对象有5类

    执法人员介绍,当天的被查处对象主要有以下5类:一些保安穿着单位发的假警服,烟草稽查人员、卫生监督、环境稽查、城管等非公安部门的一些执法人员,警校学生及一些穿着不规范的警务人员以及其他没有职业原因只是出于保暖目的的市民。   

    督察人员发现,社会上非法穿着“警服”者很多都是明知故犯,很多不在统一着装之列的部门为“工作方便”克隆警服狐假虎威,有的行政执法部门的服装春夏秋冬都与警察的服装大同小异,甚至连执法的摩托车都与交警的摩托极其相似。某些部门的一线执法监察人员,都穿着与警服类似的服装,甚至私自购买警服穿用。在一些收费站,交通稽查员穿着的大衣,乍一看与交通警察的非常相似。

    忻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副主任王海堂介绍说,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一律由公安机关计划装备部门负责供应,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和贩卖。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对着装整顿称快

    “制服本来是用于明确身份的,但忻州的制服太乱,穿制服的出来乍乍呼呼,搞不懂那些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家住利民街的居民杨某的抱怨也代表了本市一批市民的心声。

    1月9日下午,记者随机询问了途经新建路的10多个市民,他们均对乱着装现象表示了同样的观点:身边的“貌似警察”一多,还真是不好辨别。在街上要是遇到小偷了,找个穿警服的,他告诉我他是普通人,这多耽误事啊,再说这谁穿警服干点什么坏事给警察也抹黑。

    王海堂告诉记者,警服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穿的。只要服装与警服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相同或相似点,就可以认定是仿制警服。他希望通过新闻媒体给那些非法穿警服和非法卖警服的人提个醒,不是警察不要穿与警服近似的服装或警服,商家也不要做违法的事,免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本报记者  李海燕 通讯员  白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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