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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省工商经检总队在我省文水县查获一家未办理营业执照,并私刻公章、签订合同,生产、销售标有汾酒集团系列白酒瓶盖的非法企业。
7月2日,省工商经检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文水私自加工汾酒集团的酒瓶盖,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在文水县广播电视台南50米找到这家企业。进入该企业,三间厂房内8台机器正在运转,20多名工人正在忙着生产。地上堆放的一次性瓶盖上标有“金杏花酒·山西杏花酒业有限公司”、“汾酒集团·牧笛酒”、“杏花村·百年老根”等字样。现场发现的该企业成品外包装箱上标着“文水县华青塑料厂”。
执法人员经询问得知,该厂在一个月前开始生产经营,“华青塑料厂”是随便起的一个名,企业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该厂不仅生产销售汾酒系列瓶盖,还私刻公章,并与朔州金鑫有限公司订立了15万个瓶盖的销售合同,截至目前,该厂已售出成品“牧笛酒”瓶盖8万个。
省工商经检总队联系汾酒集团查证此事,汾酒集团对此表示否认,目前也没有能证明这些查获的瓶盖与汾酒集团有关系的书面文件。省工商经检总队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当场封存了该企业的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及生产原料。
(山西晚报 记者:李雅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