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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西频道10月9日电 山西省政府于2003年8月20日召开了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并以晋政办发[2003]29号文件印发了《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对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做出了具体安排。最近,临汾市召开了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工作会
议,记者就这次核编工作及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事项,采访了市编办刘正林主任。
记者:这次中小学核编工作有什么重要意义?
刘主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我市事业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市共有中小学教职工5万余人,占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1/2左右,教育经费支出占到全市财政总支出的20%,这使得中小学编制管理在全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全局中占有相当比重。科学合理地核定中小学人员编制,是深化我市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调整中小学结构布局的前提和基础,它直接关系到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对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中小学核编的范围和编制标准如何掌握?
刘主任:这次中小学核编的范围是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由财政供给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不包括社会力量和其他部门所办学校。中小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为基本编制和附加编制。所谓基本编制,就是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定的编制。这里的学生数不包括公办学校中采取民办机制招收的学生数。所谓附加编制,就是根据实际情况,县镇、农村学校分别按照教职工总编制的一定比例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及乡镇中心学校等。具体的编制标准按照晋政办发[2003]29号文件规定执行。
记者:这次中小学核编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刘主任:我们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已对全市中小学核编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大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19日至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编制、财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的现有在校学生数、教学班及教职工人数进行认真审核,逐校填写基本情况表。根据编制标准,提出拟编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完成市属学校拟编审核工作。第二阶段(10月8日至15日),各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将拟编报告报送市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办公室审核,同时上报全省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报批表及补充表。第三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汇总上报,总结验收。
记者:为了确保这次核编工作按期完成,各有关部门如何分工合作?
刘主任:这次中小学核编工作主要涉及编制、教育和财政三个部门。省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所辖中小学校的现有在校生人数,按照晋政办发[2003]29号文件提出的编制标准,测算本辖区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总额,待核准后,提出各学校人员编制分配意见。机构编制部门一是要会同财政部门对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总额进行审核,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二是要批准下达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各学校人员编制分配意见。财政部门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核拨中小学人员经费,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审核把关,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要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
记者:对机构编制部门做好这次核编工作,还有什么具体要求?
刘主任:这次中小学核编工作,关系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教育发展,且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做好这次核编工作非常重视,张茂才、王国正和郝忠礼、高清亮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县机构编制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抓好这项工作。一要高度重视,尽快启动。核编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时间已经敲定,编制部门必须按自己的职责要求抓紧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吃透精神,严格标准。晋政办发[2003]29号文件,是这次核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控制核编范“变通”处理;对农村山区学校的附加编制;要根据人口密度、财政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本着从紧掌握的原则综合考虑。三要保证质量,保持稳定。这次中小学核编工作,关系全市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既要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又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
记者:对今后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有什么新的思路和措施?
刘主任:我们要以这次核编工作为契机,大力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一是要结合这次核编工作,重新核定和调整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二是要完成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上证工作;三是要完成中小学法人登记工作;四是要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管理工作。
(来源:《临汾日报》 网络编辑:成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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