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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令(第三号)
现发布《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防治“非典”工作指挥系统的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治市市长杜善学  
; 2003年4月29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市防治“非典”工作指挥系统的通告
为了建立反应灵敏、快捷高效、协调统一的防治“非典”工作指挥系统,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县、乡三级和各级卫生、公安、交通、医药、宣传五大系统的防治“非典”工作指挥办公室。
一、指挥系统
成立长治市防治“非典”工作市长指挥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治“非典”工作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协助市长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疫情和防治工作情况,统一协调指挥全市“非典”防治工作。市长指挥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秦跃晋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郭治平担任。市长指挥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电话:2024216 2024218
各县(市区)和各乡(镇)政府,各级卫生、公安、交通、医药、宣传五大系统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指挥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各级、各系统防治“非典”工作指挥办公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依法行政,协调联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1.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系统防治“非典”工作指挥办公室地址、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3.要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动态,尤其要对疫情情况和流动人口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制度,每日上午10时前上报市长指挥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
4.要及时指挥、协调、处理本地、本系统“非典”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统一调配一切资源,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5.各级、各系统指挥办公室要在市长指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相互联系和工作协调,确保政令畅通。
6.凡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瞒报、缓报、谎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纪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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