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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荣获“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www.SX.XINHUANET.com   2006年06月16日 15:12:11  来源:长治市新闻中心

    新华网山西频道6月16日电(杨连芳、武朝晖)    6月10日,在山西省第七次环境保护会议暨“蓝天碧水工程”启动大会上,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为获得“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的长治市与晋城市授牌。

    2004年以来,为创优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城市魅力形象、构建和谐社会,长治市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总目标,并明确提出了“创模”的阶段性目标,即2005年底力争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尽快实现这一目标,市委、市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狠抓“创模”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组,编制了《长治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纲要》,印发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在全市召开了规模空前的“创模”动员会,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考核机制。按照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29项指标要求,先后出台了11个规范性文件,把“创模”工作任务作为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到位,一票否决。三是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行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对环境敏感区域进行了彻底整治,推行了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启动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了以治理大气污染为重点的“净空行动”,使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去年主城区内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265天。四是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在大力实施“黄土不见天”绿化工程的基础上,投资10多亿元,新建、扩建道路25条,改造背街小巷170条,完成了“三河一渠”河道改造、辛安泉引水、集中供热工程,建成了污水处理厂、医疗垃圾焚烧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并全部投入使用,从而使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山西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标准。

网络编辑:黄运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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