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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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10/30 08:49:54
来源:山西日报

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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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实施

  2027年1月1日起分批兑现待遇,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

  太原市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长期护理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重点保障重度失能参保群众基本生活照料和合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我国印发意见,部署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太原市成功入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率先在全省推进制度落地实施。

  2026年9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完整明确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失能评估、服务类型、待遇支付、基金监管等全链条制度规范。按照时间安排,2026年10月,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同步启动未就业人员长护险保费征缴;2026年12月启动就业人员保费征缴;2027年1月1日起分批兑现长护险待遇。

  长护险实行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本市范围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未就业居民全部纳入保障。制度采取分类施策、多方共担的筹资模式,保费与基本医保同步征收。单位在职职工总费率0.3%,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通过平移职工医保单位0.15%费率完成筹资,不增加企业负担,个人部分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退休人员按0.15%缴费,从个人账户代扣。城乡未就业居民个人与财政补助按1比1分担,首年费率减半,设置5年过渡期逐步达到0.3%全国统一标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单位职工标准执行,参加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执行居民缴费政策。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无需单独缴费,随抚养人纳入保障。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通过医疗救助基金落实参保资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实现家庭共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长护险个人缴费。

  参保群众因年老、疾病、伤残造成身体机能受损,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满6个月,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失能评估申请。

  太原搭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服务模式,每个自然年度变更服务模式不超过两次。养老、医疗、护理机构完成定点备案后可以提供服务。

  长护险待遇不设置起付线,执行差异化支付比例与年度封顶线。就业参保人员居家、社区、机构护理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70%、65%,年度最高支付16920元。未就业参保人员对应支付比例为55%、50%、45%,年度最高支付12240元。已经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长护险待遇。(记者卢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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