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西频道】实施文物追索“联手助”项目,促进被盗和流失文物的回归。 要积极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让流失的文物物归其主,回归原位,使其在“原产地”发挥更大作用。对文物被盗案件,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侦破力度,并及时将查获的文物、文物建筑构件移交相关文物部门或者其所有人。 实施文物交流“携手援”项目,促进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要开阔视野,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以及友好国家、国际文化组织和文物保护机构、海外社团在科技保护、理论研究、业务培训、文物展览和宣传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不断吸收文物保护领域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提升山西省文物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