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山西省政府督查室印发《关于对全省志鉴“两全”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下旬,对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的“两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将实地重点督查太原、大同、朔州、吕梁、长治等市以及17个县志编纂进展缓慢的县(市、区)、19个未开展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的县(区)、21个省志编修进展缓慢的省直单位。按照相关时间安排,4月10日到5月15日为各地全面自查,5月下旬山西省政府督查室进行实地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山西省政府督查室将适时进行复核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严肃问责。
“两全”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省、市、县三级志书编纂出版和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全覆盖。
此次专项督查是为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山西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精神,确保完成“两全”目标。(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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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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